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二章 渔业船员任职和发证
第五条
渔业船员分为职务船员和普通船员。 职务船员是负责船舶管理的人员,包括以下五类: (一)驾驶人员,职级包括船长、船副、助理船副; (二)轮机人员,职级包括轮机长、管轮、助理管轮; (三)机驾长; (四)电机员; (五)无线电操作员。 职务船员证书分为海洋渔业职务船员证书和内陆渔业职务船员证书,具体等级职级划分见附件1。 普通船员是职务船员以外的其他船员。普通船员证书分为海洋渔业普通船员证书和内陆渔业普通船员证书。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