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五章 渔业船员职业管理与保障第三十三条渔业船员在船上工作期间受伤或者患病的,渔业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应当及时给予救治;渔业船员失踪或者死亡的,渔业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应当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