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渔业船员培训和服务

第二十九条

国家鼓励建立渔业船员服务机构。 渔业船员服务机构可以为渔业船员代理申请考试、申领证书等有关手续,代理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管理渔业船员事务,提供渔业船员船舶配员等服务。 渔业船员服务机构为船员提供服务,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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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