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渔业船员培训和服务

第二十八条

渔业船员培训机构应当建立渔业船员培训档案。学员参加培训课时达到规定培训课时80%的,渔业船员培训机构方可出具渔业船员培训证明。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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