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渔业船员培训和服务

第二十七条

渔业船员培训机构应当在每期培训班开班前,将学员名册、培训内容和教学计划报所在地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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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