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四章 渔业船员培训和服务第二十五条渔业船员培训机构开展培训业务,应当具备开展相应培训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和教学人员条件。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