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3号)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3号)第二十八条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八条本规则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