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备案管理暂行规定 / 第五条独立法条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备案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遵守金融控股公司章程,遵循诚信原则,切实履行职责,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牟取非法利益。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