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章 申请与立项第七条国家民委科研项目采取招标和委托相结合的方式,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制定机关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