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国家民委鼓励合作攻关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和应用研究项目,支持对民族工作决策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其他现实问题研究项目。制定机关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