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成果应用

第三十四条

管理办公室可通过要报、内参等形式上报,加强对优秀成果的宣传、推广和应用转化。

制定机关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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