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进度管理与结项

第二十二条

最终成果鉴定通过后,由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验收结项事宜,发给《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结项证书》。

制定机关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