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章 进度管理与结项第二十二条最终成果鉴定通过后,由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验收结项事宜,发给《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结项证书》。制定机关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