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二章 申请与立项

第十条

申报国家民委科研项目应填写《国家民委课题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经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送管理办公室。

制定机关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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