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执行。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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