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的风险程度,结合食品原料、生产工艺等因素,对食品生产实施分类许可。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