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第四章 许可证管理

第三十条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3位食品类别编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4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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