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的,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处罚。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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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