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 第四十二条独立法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六章 罚则第四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的,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处罚。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