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第五十四条

第七章 其他规定及违章处理

第五十四条

纳税人适用增值税退(免)税的出口业务(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除外)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制定机关
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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