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七条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运营养老机构。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为养老机构提供捐赠和志愿服务。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