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运营养老机构。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为养老机构提供捐赠和志愿服务。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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