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四章 运营管理第三十二条养老机构应当建立老年人信息档案,收集和妥善保管服务协议等相关资料。档案的保管期限不少于服务协议期满后五年。 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护老年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