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五条第十五条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产生新一届负责人后,应当自产生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履行备案手续。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