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药品进口管理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药品进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海关总署制定、修订、公布进口药品目录。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