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药品进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药品进口备案中发现的其他问题,由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药品管理法》以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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