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 第四条独立法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四条第四条主管研发机构退税的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办理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备案、审核、核准及后续管理工作。制定机关税务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