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进项税额抵扣的,不得申报退税;已用于退税的,不得用于进项税额抵扣。

制定机关
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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