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申报期限,为采购国产设备之日(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次月1日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
2019年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020年8月31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
- 制定机关
- 税务总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申报期限,为采购国产设备之日(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次月1日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
2019年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020年8月31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