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第九条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对海底电缆管道保护区进行定期巡航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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