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公布前制定的有关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二○○四年一月九日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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