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出入境邮轮检疫管理办法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出入境邮轮检疫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五条中国籍邮轮上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应当取得海关颁发的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