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出入境邮轮检疫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三章 入境检疫查验

第十七条

有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以外的其他情形或者在紧急情况下,海关对邮轮实施靠泊检疫。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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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邮轮检疫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