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