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的通知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境外反垄断合规风险管理

第二十三条

境外反垄断合规咨询

企业可以建立反垄断合规咨询机制。由于境外反垄断合规的高度复杂性,鼓励企业及员工尽早向反垄断合规管理部门咨询经营中遇到境外反垄断合规问题。企业反垄断合规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聘请外部律师或专家协助开展合规咨询,也可在相关司法辖区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开展相关行为前向有关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合规咨询。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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