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社会捐赠(赞助)运动员、教练员奖金、奖品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

第八条

违反本规定的体育组织和个人,由中国奥委会或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收缴其违纪所得,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必要时国家体委还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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