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捐赠(赞助)运动员、教练员奖金、奖品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社会捐赠(赞助)运动员、教练员奖金、奖品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七条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对本办法所规定的社会捐赠(赞助)奖金、奖品的分配、使用和管理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国家体委批准后实施。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