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社会捐赠(赞助)运动员、教练员奖金、奖品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第二条

社会捐赠(赞助)的奖金、奖品是指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赞助)给运动员、教练员及其他有功人员的人民币、自由外汇及实物。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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