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六章 行业自律第二十八条基金业协会应当建立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其他相关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汇总分析私募基金情况,及时提供私募基金相关信息。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