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五章 投资运作第二十二条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不同类别私募基金的,应当坚持专业化管理原则;管理可能导致利益输送或者利益冲突的不同私募基金的,应当建立防范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的机制。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