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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