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机构(以下简称审评机构)负责组织拟订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保健功能目录,接收纳入或者调整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保健功能目录的建议。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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