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第七条独立法条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七条第七条教育部、财政部结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阶段任务,确定“双高计划”总体目标,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开展中期及实施期结束后绩效评价。制定机关教育部 财政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