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教育部、财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件:

1.双高学校建设数据采集表

2.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数据采集表

3.双高学校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提纲)

4.基于“双高绩效目标实现贡献度”信息采集表

5.基于“高水平学校和专业群社会认可度”信息采集表

6.基于“地方政府(含举办方)重视程度”信息采集表

制定机关
教育部 财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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