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二章 经纪机构与从业人员

第七条

经纪业务人员上岗前应当经过相关职业培训,每年接受年度培训,并严格遵守经纪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经纪业务部门的主管人员应当具有5年以上金融市场从业经历,经纪业务人员应当具有1年以上金融市场从业经历,熟悉银行间市场有关规定和业务规则。

制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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