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经纪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一)存在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或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的。
(二)未按本办法要求配合展业监测、自律管理或从业管理的。
(三)存在违反银行间市场其他相关监管要求和业务规则行为的。
- 制定机关
- 中国人民银行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经纪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一)存在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或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的。
(二)未按本办法要求配合展业监测、自律管理或从业管理的。
(三)存在违反银行间市场其他相关监管要求和业务规则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