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文化和旅游部行政复议和应诉办法第四十八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文化和旅游部办理行政复议裁决、民事应诉工作参照本办法第四章办理。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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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行政复议和应诉办法第四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