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文化和旅游部行政复议和应诉办法第四十六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文化和旅游部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渎职、失职行为的,依照《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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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行政复议和应诉办法第四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