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二章 安全生产考核

第五条

交通运输工程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分为公路工程和水运工程两个领域,每个领域按照岗位类型均分为主要负责人考核、项目负责人考核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 安管人员应当按照考核合格证书明确的工程领域、岗位类型从事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