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章 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管人员信用管理制度,依法对安管人员实施信用监管。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