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章 安全生产考核第十五条安管人员申请注销考核合格证书或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情形的,原考核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