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 中央社会工作部 民政部关于发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合规指南》的公告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经营服务性收费

第三十二条

行业协会商会应当为同行业的经营主体创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充分尊重行业内经营者的自主定价权,不得通过会议、论坛、通知、规则等方式组织行业内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中央社会工作部 民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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