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 中央社会工作部 民政部关于发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合规指南》的公告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经营服务性收费

第二十八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经营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不得借前述强制或变相强制的活动向经营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中央社会工作部 民政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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